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 26号)的有关要求,我局拟对宁波海伯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和新增振动研磨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监督该项目环境保护实施情况,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区环保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0-02-03至 2010-02-12
二、联系电话:0574-86896594
三、电子邮箱:sqhui@nftz.gov.cn
四、通讯地址:宁波保税区大厦8楼 保税区环境保护局
五、联 系 人:舒前惠
附 件: 查看附件
宁波海伯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和新增振动研磨项目办理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海伯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和新增振动研磨项目
建设内容:年产气动工具部件48万套、猎具配件80万套
建设单位:宁波海伯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出口加工区0319-5地块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7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实际总投资的1.1%
工程建设情况:2003年9月开工建设,2004年10月建成投入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宁波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靖江市同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北仑区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委托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别于2003年9月和2006年1月得到北仑区环保局的审批。2006年7月,移交我局管理。在工程的建设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研磨废水处理设施一套,设计处理水量10m3/d,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慢滤处理工艺。
三、验收监测结果
北仑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水:企业排放废水中SS、CODcr的排放浓度满足岩东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PH、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排放标准。
2、噪声: 该企业厂界各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3、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北仑工业固废处置站处置,落实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管理规章:企业建立有基本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