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 26号)的有关要求, 我局拟对宁波索宝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化大豆蛋白生产线及配套仓库扩建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监督该项目环境保护实施情况,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区环保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0-07-08至 2010-07-17
二、联系电话:0574-86896594
三、电子邮箱:sqhui@nftz.gov.cn
四、通讯地址:宁波保税区大厦8楼 保税区环境保护局
五、联 系 人:舒前惠
附 件: 查看附件
宁波索宝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化大豆蛋白生产线及配套仓库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波索宝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化大豆蛋白生产线及配套仓库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组织化大豆蛋白8000吨/年
建设单位:宁波索宝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保税东区兴业大道12号
工程投资:工程实际总投资18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美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实际总投资的1.4%。
环评编制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宁波海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宁波索宝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化大豆蛋白生产线及配套仓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8年10月27日得到我区环保局的审批。在工程的建设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由企业与岩东污水处理厂签订处理协议委托处理。项目干燥系统废气有效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0米。
三、验收监测结果
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0年6月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主要结果如下:
1、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调节池处理后,专管排入到岩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专管排放废水中pH、COD、氨氮、SS、磷酸盐、色度等排放指标均满足岩东污水处理厂的协议要求。
2、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干燥系统废气。干燥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和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周边无噪声敏感点。该公司昼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Ⅲ类标准。夜间厂界环境噪声除4#点位外,其余点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Ⅲ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导热油等危险固废委托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处置,落实了处置措施。不合格大豆蛋白废渣等由宁波金基饲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管理规章:企业建立有较完整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设备运行维护制度。